必须修改
G3-001
工作空间核心数据三章对不上,送审前必须核成一套口径,否则会被盲审当数据疑点
📍 位置第三章 3.4(印刷页 17–18)|第四章 4.5(印刷页 21–22)|第五章 5.5(印刷页 26)|第六章结论(1)(4)(印刷页 28)|中文摘要(罗马页 II)
问题
工作空间是这篇论文的主要成果之一,但它的尺寸、体积、采样角范围在三个章节给了互相对不上的数,同一个体积值还被当成两个不同的东西。这种核心数据前后不一致,盲审一对照就会问「到底哪个对、是不是凑出来的」。送审前必须把所有工作空间数据核成全文一套口径。这里只做客观观察、提醒自查,不是说数据有假——很可能是两次仿真没统一参数、或复制时串了数。
为什么是问题
核心成果数据在第三、五、六章对不上——直径差到 500 vs 416、体积差约 3 倍(2.60×10⁷ vs 7.85×10⁷)、采样角范围正负相反、同一个 7.85×10⁷ 一处指 DELTA 一处指总。盲审把三章一对照就会看到这组矛盾,自然会怀疑数据是不是凑的、哪个才是真结果。这不是诚信指控——更可能是两次蒙特卡洛仿真没统一参数、或结论复制时串了数;但送审前不核到一致,就会被当成数据疑点。客观可判定、属核心数据矛盾,本科口径下也不降格。
修改建议
- 送审前把工作空间所有数核成全文一套口径:DELTA 自身的(直径/高/体积)、混连总的、采样条件(点数/球铰角/主动臂角范围)、增幅百分数,全部统一。
- 在第五章明确分开「DELTA 工作空间」与「混连总工作空间」两个量,各自数值不混用;确定 7.85×10⁷ 到底属于哪一个。
- 核对第三章与第五章为何对同一 DELTA 给出两套差约 3 倍的尺寸(是否两次仿真参数不同),取一套并全文统一。
- 数据本身的事实核对与改法详见〔另见 E2-001〕(工作空间两套数)与摘要↔正文↔结论一致性对应条目(D1-002);本条从诚信视角提醒,逐处证据不重复。
证据 / 原文锚点
- 同一 DELTA 工作空间两套尺寸:
- 第三章 3.4(印刷 17–18):直径约 416 mm、高约 197 mm,体积约 2.60×10⁷ mm³。
- 第五章 5.5(印刷 26):直径约 500 mm、高约 400 mm,体积约 7.85×10⁷ mm³。
- 第四章 4.5(印刷 22)又引「DELTA 400 mm 直径」。→ 三章三套直径:500 / 416 / 400。
- 结论(1)(印刷 28)采信第三章那套(416 / 197 / 2.60×10⁷)。
- 同一个 7.85×10⁷ mm³ 被赋两种含义:
- 第五章(印刷 26):它是 DELTA 机构自己的工作空间体积,其后还写「串联臂叠加后总空间再增加约 200%」。
- 结论(4)(印刷 28):它是串联臂扩展后的混连总空间(「从 2.60×10⁷ 提升到 7.85×10⁷」)。同一个数,一处当 DELTA、一处当总。
- 主动臂采样角范围正负相反:第三章(印刷 17)「θᵢ∈[+70°, +30°]」 vs 第五章(印刷 26)「[-70°, -30°]」,同一仿真(都 80 000 点、都带 ±25° 球铰约束)角范围全正 vs 全负。
- 增幅百分数两处不一:第五章「增加约 200%」 vs 结论(4)「约 202%」。